◆关键词:调档比例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招生计划量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
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另行提供。
◆关键词:非一志愿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省级招办将其档案与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同时投放我校,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除生源省级招办另有规定外,我校院校志愿级差分为理工类30分,文史类20分,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4%。
◆关键词:志愿级差分
学校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除有关省级招办有明确的规定外,我校设置的学校志愿级差为理工类30分、文史类20分,专业志愿级差分数依次为1、1、1、1、1分,即各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均为1分。
◆关键词:分专业录取
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设置为理工类:数学+综合,文史类:外语+综合。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之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
◆关键词:江苏省录取办法
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AB+及以上。分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实际总分(语数外+附加分+奖励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关键词:选考科目
对有选考科目的省市,我校指定的选考科目如下:
省(市) |
理工类专业选考科目 |
文史类专业选考科目 |
上海市 |
物理+化学 |
历史+政治 |
江苏省 |
物理 |
历史 |
广东省 |
物理或化学或生物 |
历史或政治或地理 |
注:如省级招办对专业选考科目另有规定的,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关键词:考生外语语种
俄语、德语、法语和日语专业只通过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英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国防生各招生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非外语类各专业不限考生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关键词:艺术类专业
我校艺术类有两个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均为艺术类文理兼招。我校已于2008年3月进行了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考试,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方可报考。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关键词: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
艺术特长生按当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执行,其
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要求。
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一般应达到国家一级以上,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要求。
◆关键词:应届生、往届生、男女性别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关键词:加分因素
我校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对于按照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但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专业时,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
◆关键词:进校后换专业
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国防生、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表演专业)学生、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降分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及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其他学生换专业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学校大力推进双学位教育,鼓励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习的同时,根据兴趣、爱好和人生设计等选修第二学位。